第四百五十五章 伦理选择-《最速救护车司机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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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人用膝盖想想,也都能想到。

    肾移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但是现在肾源又没有那么好等,路就只剩下了一条。

    直系亲属,活体捐献移植。

    跟电视里面演的差不多,父亲母亲割肾救儿子,或者是弟弟妹妹割肾救哥哥,什么样的情景都有。

    活体捐献这个东西,在医院里其实是有很大的要求的。只要是有能力进行活体肾移植手术的医院,都会有一个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

    所谓伦理委员会,管的就是伦理的事情。在病人家属提出要使用自己的肾脏距,救直系亲属的性命的时候,必须提交伦理委员会所需要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

    如果医院的伦理委员会认为这种肾脏移植手术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家庭负担,可能会让这个家庭承受更多的压力,那么他们完全有理由让医院拒绝进行手术。

    这不是建议,而是最终的审定结果。

    肾脏虽然有两个,但是事实上每一个肾脏对人体的影响都很大。如果进行活体捐献,那么捐献人今后的生活会遭到很大的影响。

    这些人再也不能干重活,体力活,晚上再也不能熬夜,整个人几乎像是废掉一样,力不从心。而且被捐献人也不一定能够完全好起来。

    刘崖曾经见过医院内刊的报道。一个年轻人患上尿毒症之后,其父亲捐了一个肾脏给他。可是好景不长,由于年轻人的身体原因,新的肾脏也在很短一段时间之内,就失去了它的作用,快速衰竭。

    生命垂危之际,年轻人的母亲也想捐出自己的一个肾脏,不顾一切的想要救自己的儿子的命。

    父母爱子心切,原本可以理解。但是是否进行手术的决定权,掌握在医院的伦理委员会手中。

    经过委员会的评定,该男子的父亲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就算是进行了二次肾移植手术,新的肾脏在这个年轻人的体内也有很大的概率二次衰竭。

    更何况这个家庭已经没有办法继续支付10到20万元的手术费用了。如果母亲再捐献出一个肾脏,也失去了劳动能力,那么这个家就真的完蛋了。

    说句不好听的,伦理委员会认为,如果进行肾脏移植,死的可能是一家三口,就算不穷死也要被饿死。

    如果不进行肾移植,儿子死了,老两口最起码还能活着,而且家里还有一个劳动力,足以养活两口人。

    现在王晴已经在考虑捐献一个肾脏给父亲的事情了。

    雅湘附二医院的伦理委员会较为严格,在提交资料的时候,严禁非亲属之间的活体器官捐献。

    第一次排除排斥的风险,第二,这个事情还有可能会涉及到器官买卖。

    再就是捐献者和被捐献者之间的关系,必须是亲兄弟姐妹,配偶,父母或者是子女。除此之外,其他一律不接受手术申请。其中对于配偶的要求,还必须是结婚满三年以上,并且已经有子女。

    从这样就可以看出肾移植手术对一个人的伤害有多大了。

    而除此之外,被捐献者和捐献者之间也要进行一系列复杂的排斥检查。

    如果检查没有通过的话,那也是不能进行手术的。而且并非只要是近亲就一定能够通过这种检查。

    这是一种十分艰难的选择。按照道理来说,自己的父亲住院有生命危险,必须要换肾的情况下,王晴理应献出的自己的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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