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跛子叔摆了摆手:“她是个怪人,但是乞讨到咱们村子,寒冬腊月的,我想着她一个女人,如果不管的话,恐怕就会冻死了。所以我就让她住下了,反正我也没什么可怕的。我家里没小孩,没其他人,更没有什么财产之类的怕人偷了。” 余顾晚便笑:“是,跛子叔的心善。” “你打趣我。”跛子叔却不在意,“我知道收留她肯定会有很多人说闲话,但她为人不错的,什么活儿都干。她来了之后,我的衣服都没什么破洞了,都被她给补上了。” 余顾晚脸上的笑就没那么轻松了。 现在的人身上穿衣服打个补丁,简直是常事。 也就是到了后世,她读大学的时候,才有人衣服破了就扔,就换。 前世的时候,余顾晚也是出生在一个农村,一路读完大学,读完研究生,并不是那么轻松的事情。 她记得自己小的时候,母亲还会时不时得给她补一些衣服。 而如今,她借尸还魂的时间,比自己小时候还要早了二三十年,过年过节能有个荤腥,就已经是非常得不错了。 就连她现在的衣服上也有几个比较好看的补丁,不是半点破洞都没有的。 她不是千金大小姐,就算爷爷和陆九霄再怎么宠她,她该做的事情都得做,做一些家务的时候,难免会被剐蹭到什么地方,然后衣服就会多一两个破损之处。 如果就这样扔了,在这个连吃饱都很奢侈的时代,本身就是一种浪费。 余顾晚通常就会自己剪出来一两朵小花,然后在衣服上打上补丁。 “行了,跛子叔,我这里真的不需要你,你快回去吧。”余顾晚又劝了一句。 跛子叔还是有点不放心。 “真的?” “嗯。”余顾晚很肯定得点了点头。 跛子叔这才依依不舍的走了。 余顾晚看着跛子叔的身影,那股难受的感觉更加的强烈了。 她本意是带着大家致富,就是想要缓解大姐现在的这种窘境,余家尚且算是过得比较可以的人家。 其他人家多的是饭都吃不饱的。 余顾晚想带着他们挣钱,想要人人都吃饱饭,吃饱穿暖,就只有这么一个小小的想法而已。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