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说完她便转去舞池。 另外一边, 等雷洛转回, 高宾便主动发问, “洛哥,那吊毛好像很拽嘛。” “艹,要不要我找人给他套个麻袋?” 当时很少会有人脚踏两条船, 高要点名忠信义要撑雷洛, 那忠信义就不会理会其它派系。 如此, 对于一个字头来讲, 它根本无所谓对方是哪路探长。 只要雷洛点头, 高宾绝对敢派人堵了黎民佑。 雷洛摇头, “他就是黎民佑,刘福的侄女婿。” “不要搞事。” “人五人六的。” 高宾默默把黎民佑记在心里, 这混球是刘福的侄女婿, 又跟洛哥差不多年纪, 看来会是洛哥的主要对手。 雷洛晓得高宾脾性, 便再次强调, “不要乱搞。” 没办法! 现在港岛当差的就2401人, 而随便一个字头都有几十号人, 要是大一点的, 不说上千, 几百人是肯定有的。 要不是因为字头的势力实在太大, 鬼佬又哪里会改组刑事侦缉处, 然后邀请探长必须熟悉字头? 无非就是要以华制华, 让探长约束住字头嘛! 雷洛真怕高宾犯浑, 便只能看下高晋。 “洛哥,我们有分寸。” 忠信义跟雷洛是合作关系, 而非上下级关系, 唯一能协调他们的是高要, 高晋这么讲是为了宽雷洛的心, “阿宾说说而已。” 高宾倒不是说说, 如果有机会, 他是肯定要给黎民佑一个颜色看看的, 不过现在么… 高宾看着舞池发呆, “要哥好嘢!” 却是舞台换场, 高要的舞伴竟然变成了刚刚上去的刘美仁, 这两人舞姿天衣无缝, 看起来好似天生一对。 高宾喃喃道, “要哥不是要给那混球戴帽子吧?” “胡说。” 雷洛跟高晋齐齐斥责, 开什么玩笑, 要哥又不认识黎民佑。 更何况, 就算想给黎民佑戴帽子, 那也不能讲出来。 雷洛忙道, “这是换场,等下就换回来了。” “阿宾,千万不要乱讲,否则祸从口出!”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