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个工作对刘文来说有一点挑战性, 不过他这个人最不怕的就是挑战。 而且刘文看高要野心勃勃, 好像准备在这一行大规模发展, 便认真道, “老板,我会跟晋哥好好协调这方面的事情。” “嗯。” 高要点头, 他转头就对高晋说道, “可以扩招了。” “注册个协会,就叫…” 高要考虑下, 当前协会主要分同乡以及行业两种, 同乡的话, 要哥认为暂时还不太适合, 就说道, “建筑工人协会。” 简单明了又贴切! 港岛有专门的社团条例, 该条例于1911年由立法局参照海峡殖民地法律制定, 设立的是强制注册制度, 规定任何社团未经注册及未获得豁免会被视为非法社团。 别误会, 这个社团可不是单指三合会… 比如说什么慈善团体、职工会、同乡会、革命团体、帮会等, 在港岛的法例中, 都属于社团! 其实高要应该再等2年, 因为49年的时候, 港府重新补充了条例, 史称《1949年社团条例》, 其中的条例主管当局改为港岛警察, 由警务处长兼任社团登记官, 相关部门为警察牌照课… 有雷洛在, 注册肯定会方便很多。 不过高要认为人不能光等, 要是一直靠等, 他现在搞地产、航运做什么? 挑! 等到50年的时候, 高要凭借空间来回港岛跟神州两地就能大发利市了嘛… 而且, 说不准还有机会被那边关注成为红顶巨贾? 人嘛, 最应该做的就是主动争取, 所以高要认为没有机会就自己创造机会, “如果有卡壳的,找志仁。” 他平淡说道, “只要能用钱摆平的,我都舍得。” 当前港岛的置业基本为洋行以及大家族垄断, 这些人不需要什么协会, 但是高要需要。 严格来讲, 是忠信义需要! 高某人希望钻个空子, 为忠信义披上层合理的外衣!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