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跳舞当然不能在办馆, 也不可能在德辅道上啦, 又不是拍电影啊, 是不是? 既然在中区, 要跳舞肯定去舞厅的咯。 照理来讲, 去德辅道上的新大华舞厅也不错, 不过有句话说的好, 水火交融必湿身, 向来怜香惜玉的高要自然不会做这种有失风雅的事情, 他的选择是去中环的百乐门舞厅, 因为那里有冷气! “哇,你是要做火山孝子?” 当时把在舞厅“脚震”(跳舞)的舞客称为火山孝子, 高要笑吟吟道, “再不去,火山都要爆发。” 刘美仁掩嘴娇笑, “高先生,你这样跟一个良家妇女讲话,都好坏。” 她伸出手, “只要家里阿嫂不生气,人家都好喜欢的啦。” 百乐门一开始的时候只招待外籍人士, 深受西人欢迎, 不过后面随着大量舞厅出现冲击, 百乐门也渐渐松开口子, 开始接待华裔人士。 不过它只接待华裔中的上流人士! 高要倒是不知道这点, 等守门的门童拦住后, 刘美仁便训斥, “瞎了你的狗眼?” “不知这位是西营盘大火救人的义士mr.高?” “叫经理出来!” 高要捏捏下巴, mr.高? 经理没出来, 来的是鬼佬查理, 他一副喜形于色的样子跟高要握手, “mr.高,你大驾光临,我是蓬荜生辉啊,请,请!” “谢谢!” 刘美仁与有荣焉, 她第一次靠刷名望进百乐门, 而不是靠拉虎皮… 刘美英两眼中满是异彩, 她轻轻拍下搭在自己后面的咸猪手 这个下流绅士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 话又说回来, 这死鬼会讲洋文? 有钱佬在哪个时代的享受都是顶级的, 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只见流光溢彩, 舞女正翩翩起舞, 往来不是绅士就是名媛, 个个一本正经, 跟丽池那边是两个概念, 高要评价, “真踏马的虚伪!”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