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大家伙-《重回1986小山村》


    第(3/3)页

    这会儿的灯泡,可不是固定在什么位置的,而是一根线牵着,你可以把它固定在一个地方,也可以在需要时,将它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去。

    这样更方便照明。

    “哎哟,真打到一头野猪啊!这猪不小,起码有百多斤!明程,要怎么弄?烧水刮毛吗?”

    细奶奶看向高明程,大有高明程点头,她就去厨房烧水的架势。

    但高明程摇头了,说道:“不要刮毛,这野猪皮厚,也不好吃。我直接剥皮吧!”

    高明程不打算烧水拔毛,一来是野猪的皮真的不好吃,二来是家里没那个工具。

    专门杀猪的人家,会有一套宰猪的工具。

    尖刀、斩骨刀、刮刀、铁钩、大木盆等等,没有这些东西,想宰杀一头猪就不容易了。

    “高壮,去把那个旧门板拿过来!”高明程吩咐一声,因为早就准备打一头野猪,所以他提前把旧门板给清洗干净了,现在好直接用。

    “好咧!”高壮兴奋的很,好似是自己打到一头野猪似的。

    看高明程似乎想马上剥皮,细奶奶终于想到一件事了,她连忙喊住高明程:“明程,先别急着做事,你赶紧去吃饭,我给你留了饭菜在大铁锅里,应该还热着。”

    经这么一提醒,高明程也觉得肚子饿的咕咕叫了。

    反正野猪已经在家里了,也不急着一时半会的收拾,还是先吃饭要紧。

    于是他往厨房走去,但又被高壮叫住,高壮满脸的笑容,说道:“明程哥,你把那把匕首给我呗,我来给你剥皮!”

    高明程皱眉,不太信任的上下扫视了高壮一眼。

    高壮挺直了背脊,表明态度:“我肯定行!”

    在知道高明程从县城里拿回来一把匕首后,高壮就仔细的赏玩过了,只是高明程肯给他看,却不肯给他用。

    现在终于逮住机会,可以感受一下匕首的威力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