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抓水鸟-《村中小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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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
元晟忍不住揉了揉眉头,自己这段时间是真的不打算出去了,整个胡杨林里的人,都不想让元晟出去冒险。
特别是张荷跟彩蝶,每次他出去的时候,这母女俩就能把眼睛给哭肿了。
回到烽燧堡之后,元晟就把带过来的玉石手镯送给了张荷,一共是二十二只。
都是上好的玉石手镯,元晟花了一百多万买的,而且还是让周深给看过的,绝对是真品!
“郎君!”
看到这么多包装精美,又做工如此精细的手镯,张荷惊呼一声:
“太多了!太多了!我……”
“不多,你自己放起来,我也是一时兴起才买的!”
元晟还真没有说假话,这些手镯都是他看着还不错,这才直接买了下来,他送给李英的更贵。
不管是这些手镯,还是之前元晟送给张荷的那些戒指,都是纯手工制作的,精美绝伦,在高昌这个时代,绝对是独一份的。
“郎君,这些太贵重了,咱们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张荷小心翼翼的收起手镯,这些精美的首饰,她都会放起来,就怕一不小心给摔坏了:
“郎君,咱们家刚刚站稳,得多开垦些荒地,多招一些奴仆,这才是根本!还有……”
“打住!”
元晟满头黑线,这丫头,这段时间来,动不动就让他娶一个世家大族的女子回来,天天让他给家里再多生几个男孩子。
这不是扯的吗,哥们儿的根基根本就不在这边,还生孩子?生个毛线啊!
“郎君,咱们安西元氏,现在也是有了这诺大的家业,您得多生几个小郎君才行,不然,今后谁来继承元氏的家业!”
张荷实在是搞不懂,自己家的这位郎君,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大的家业,难不成,还要让中原的元氏家族来人继承不成!
“彩蝶是我元晟的长女,她怎么就不能继承咱们的家业了?今后安西元氏就留给她!”
扔下这么一句话,元晟满头黑线的跑了,而且还是狼狈而逃,家里这个女人魔障了,自己还是先出去躲一躲的好。
“哎!”
看着狼狈而逃的元晟,张荷叹了口气,郎君啊郎君,这世上,哪里有女人继承家业的道理!
来到胡杨林里,看着那些在树荫底下,悠闲吃着树叶的蓝羚羊,元晟心情瞬间好了起来。
这才几天时间,这些蓝羚羊就已经不怎么怕人了,特别是元晟,这些蓝羚羊更是往他这里凑:
“这羚羊的胆子,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大了,竟然都不怕人了,还真是奇了怪了!”
“阿耶!”
胡杨林里面,冲出来一群大的吓人的大狗,彩蝶骑在一只大黑狗身上,周围全是骑狗的娃子们。
这些大狗,都是元晟从现代社会里带过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个个都是体型巨大。
而且,这些大狗,现在个顶个的聪明,这穿梭时空带来的基因优化,也太吓人了一些。
“闺女,慢点!慢点!”
好家伙,元晟赶紧蹲下来,小丫头从大黑狗身上跳下来,直接就扑到了元晟的怀里:
“阿耶,我们抓大鸟去了,大娃他们抓了六只大鸟!”
“真厉害!”
在自己闺女面前,元晟才不管其他的呢,只要自家闺女高兴,哪怕是要吃蓝羚羊,元晟也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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