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有些男同胞因为被风若兰经验了,一方面嫉妒林凡,一方面看自己的女朋友都不顺眼了起来。 “你看看你,都是妈生的,怎么人家这么漂亮,你……”男生摇头叹息。 女朋友不爽了,回怼道:“你说尼玛呢,你不拿镜子照照自己,你配得到那么漂亮的女朋友吗,你有这帅哥帅吗!” 怼完没有逼数的男友,女生看向了林凡,有些痴了,呜呜呜,好帅,要是她男朋友有这么帅就好了。 “小凡,试一下这里的炒粉,超好吃。”风若兰帮林凡夹了一碗炒粉。 对于周围人惊艳的目光,她已经习惯了。 平时她来这里吃饭,都尽量穿得低调,但依然会成为众人关注的中心,何况今晚她穿着礼服,刚从上流社会的宴会过来…… 林凡吃了一口炒粉,果然还不错,不过林凡倒没觉得很惊艳,毕竟,过去21年,他都在底层生活,这样的小吃,他几乎每天都在吃。 风若兰觉得好吃,大概是因为她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吃吃这种接地气的路边摊,会有新鲜感。 穷人吃路边摊,那是真的穷,有钱人吃路边摊,是接地气,是另有一番滋味。 如果问一下周围这些市井平民,愿不愿意和风若兰换一换,让他们每天吃山珍海味,恐怕大部分人都愿意的吧,谁会不愿意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呢。 “小凡,你去找开瓶器开一下啤酒,我们喝一杯。”风若兰道。 林凡微笑道:“不用了。” 伸手捏住啤酒瓶盖,轻轻一掀,便把瓶盖揭开,简直跟揭开一张贴纸一样轻松。 风若兰一奇:“小凡,你手劲咋变得这么大了?” 林凡自然不会告诉她,他吃了强体血清胶囊,体内多了一股可怕的力量。 “开惯了,熟能生巧。”林凡随口道。 风若兰哦了一声,也没在意,便取过杯子,倒了两杯啤酒,和林凡干杯。 拿起杯子一口闷了。 林凡有点被她可爱到,这喝酒的架势,跟个大老爷们似的,甚至会忘记她居然是云城女首富。 在这种地摊吃宵夜,格外的有气氛有感觉,风若兰很喜欢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感觉,这和她平时接触的冷冰冰的上流社会不同,这里是最贴近生活的地方,让人有种脚踏实地的幸福感。 不过,这种市井之地,三教九流混杂,有好也有坏,像风若兰这么漂亮的女生,有时难免会遇到一些没逼数的人过来搭讪。 他们吃了一会,就接连有几个男生过来,试图讨要风若兰的电话。 这几个男生似乎完全不把林凡放在眼内。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