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唯有坚持-《辽东钉子户》
第(2/3)页
城下的鞑子却没有这么走运,铅丸正好击中一个鞑子的头盔,顿时八瓣盔被打得粉碎。铁壳插进了脑壳里,红的白的,迸溅的到处都是。
血腥气刺激着城下的鞑子,他们反而冲击得更猛烈了,迈着大步,跨过护城河。冲到了广宁城下。
云梯竖起来,扒城索抓住砖石,这帮人就往上面冲。
“射击!”
乔桂厉声喝道,火铳手们站起身躯,一排子弹瞬间射出,完成这个动作之后,他们急忙低头,猫腰向两边跑去。第二排的士兵猛地站起,继续射击。
距离太近了,子弹的力道几乎一点损耗没有。洞穿了鞑子的盾牌,甚至击穿了他们的铠甲。强大的动能炸碎了身躯,筋骨断裂,血肉模糊。
一个个建奴痛叫着倒在地上,后续的明军拼命射击,每一次都有十几个建奴倒地。
派出来冲杀的都是最精锐,最雄壮的建奴死士。虽然他们不在乎生死,可是后面的人不能不在乎。
阿巴泰几乎都疯了,这些死兵可是他的心腹。死一个他都肝疼。
“射击,快,射箭啊!”
建奴的弓箭手总算是反应过来,他们拼命向城头射击。
重箭如同暴雨一般。不时传来入肉的声音,明军闷哼连声,倒在地上。和建奴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交道,早就成了行家。
建奴弓箭射得极深。又用粪便泡过,不妥善出来,就会感染。甚至截肢。正因为如此,即便是受伤不重,也必须下城救治。
城中优秀火铳手本来就不多,张恪受不了这么损失只能给乔桂下令,让所有火铳手后退。
这道命令意味着什么,谁都一清二楚。
隔空交战终于结束了,最残酷的肉搏要开始了。一瞬间,乔桂的后背都湿透了,他苦练功夫,早就按捺不住,可是广宁城中的那些菜鸟,临时征召的士兵,他们能行吗?
偷眼看看身边的士兵,他的额头都是汗水,浑身的肌肉不停颤抖。
“你怕了?”
“不,不怕!”士兵坚定地咬着嘴唇。
“为什么不怕?”
“因,因为城里头有俺的婆娘!”士兵憋出了一句。
“好!”乔桂用力拍着他的肩头,大笑道:“你们每个人都听着,建奴杀进来,你们的婆娘就会被抢走,你们的儿子就要跟别人姓,甚至变成奴才,你们的爹妈兄弟都在下面看着,告诉老子,你们怕不怕鞑子?”
“不怕,不怕,不怕!”
吼声越响亮,大家握着长枪的手青筋暴露,血脉喷张。
终于,一个建奴拿着巨大的盾牌,从云梯上跳了上来。他经验丰富,手中的刀挽了一个漂亮的刀花,将全身上下都保护起来。同时还能迷惑对手,制造攻击的机会。
千锤百炼的一招,顺利用出来,鞑子都觉得得意。
可是明军的反应让他瞬间跌入谷底,看起来瘦弱的明军只用一招,迎面十几个人一起举枪,好像一片毒蛇,同时吐出了舌头。
义州兵的训练最讲究简化,一切多余的东西都要去掉。士兵在高度紧张的战场,他们根本来不及多想,平时的训练就要深入骨子里,变成他们的本能。
长枪兵只训练两招,举枪和突刺。
没有人会忘记,哪怕是一年只训练两个月的菜鸟,他们也清楚记得长官的教导。生死相搏,他们对建奴的花哨招式视而不见。只是一招,清清楚楚的一招!
“杀!”
长枪刺出,鞑子惶急的举起盾牌,可是他悲凉的现,无论是阻挡哪一边的,另外一面的长枪就会把他穿透。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对手,鞑子简直要疯了,他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任由长枪刺入体内。
修长的枪尖穿透盔甲,在筋肉盘虬的身躯上留下三角形的伤口。
这些建奴从小和野兽肉搏,受伤是家常便饭,即便是骨头断裂,他们也不会害怕。可是明军的长枪,却让他们真的怕了。
枪尖刺中之后,鲜血根本止不住,不停地流淌出来,伴随着鲜血,生命力也在快流逝。健壮的身躯变得无力,盾牌落在地上,长刀从手里脱落,他们瘫在城头,或是掉下去,完全变成了脆弱的羔羊……
长枪其实很有玄机,以往明军的长枪只是大小长短的简单区分,自从设计出一次性的骑枪之后,其他长枪也得到了改良。
就拿守城士兵的长枪来说,长有一丈出头。枪尖是长长的一根三棱刺,寻常刀剑根本砍不断。
枪尖锐利无比,和建奴的弓箭一样,也放在粪水里泡过,布满了细菌。
当刺穿敌人的时候,就会留下致命的三角形伤口,如果正好刺中血管,那么恭喜你,赶快去阎王爷那里报到吧。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