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臣服(下)-《辽东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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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兵一听,身边也没有锹镐,他们纷纷抽出刀剑,就准备下手。

    “助手!”王在晋突然声色俱厉,怒喝道:“用你们的手,就用手挖,要是伤到遗体一分一毫,立刻杖毙!”

    “是是是!”

    经略大人还从来没有这么气过,卫兵们战战兢兢,拖下战袄,把雪都打扫干净,两具尸体呈现在面前。

    王在晋分开了人群,亲自观看。

    其中一个人三四十的样子,五官狰狞,脸上都是胡须,头盔丢失了,露出了满头须的辫子,一看就是蒙古人。

    另一个穿着大红的鸳鸯战袄,头埋在了蒙古大汉的脖子上,双手死死搂住对方,看不清楚面目。

    “去,拿点温水过来,把尸体分开。”

    “遵命!”

    卫兵们急忙去办,不多时取来温水,仔细浇在两具尸体中间,渐渐的把尸体分开。就在尸体分开的一刹那,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就算是孙得功和汤辉这种老江湖,都呼吸急促,拳头攥得咯咯响。

    王在晋眼圈发红,只觉得喉咙里仿佛堵了一块东西,什么都说不出来……

    尸体的正面,明军用牙齿咬着鞑子的咽喉,已经鲜血模糊,一大片的糜烂,在烂肉之中,有牙齿,也有鞑子的血管,气管,脆骨,再看看他狰狞疯狂不甘的神情,显然愣是被咬死的。

    至于那个明军士兵,在腹部一大片黑红,鞑子的左手拿着一柄短匕首,狠狠插进了他的腹部,伤口足有六七处,腹中肠子都流了出来!

    不管是鞑子先刺伤士兵,士兵再咬断他的喉咙,还是士兵先咬住了鞑子的喉咙,然后鞑子拿出匕首刺伤他……

    这个士兵都是当之无愧的勇士!让无数人汗颜的勇士!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将军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

    文人穷尽笔墨,也写不出战场残酷的一分一毫。眼前这个明军,看起来不过十*岁的样子,在家中,或许还有白发高堂,还有新婚妻子,还有牙牙学语的幼童。在他和敌人生死相搏的时候,可曾想过亲人不得而知。可是他依旧没有吝啬大好年华同归于尽,生死相搏。

    壮哉!

    煌煌五千载中华沃土,有多少志士仁人,每当这个国家到了生死关头,挺身而出,笑着面对生死……

    “我不如也!”

    王在晋面对着年轻的士兵,竟然生出一股惭愧之感,多人文人从小念着圣人的微言大义,每逢朝议,他们慷慨陈词,意气风发,高喊着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可是真正到了生死关头,他们能不能有这个士兵从容,能不能如此勇毅果敢?

    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从来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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